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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礦冶研究院2025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總 ?則
1.為做好長沙礦冶研究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等文件以及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特此制訂本辦法。
2.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3.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人數根據各專業領域考生的初試上線情況確定,一般不低于錄取總人數的120%。
二、組織與職責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和推進我院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并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
2.成立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全面監督、檢查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情況。
3.成立復試工作專家小組,實施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各項具體工作。
三、復試分數、形式及要求
1.我院執行教育部A類考生國家線。考生需滿足本人第一志愿所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同時符合《長沙礦冶研究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2.因招生名額有限,不接受自考生,無“破格錄取”通道。
3.一志愿考生復試比例1:1。
四、調劑
(一)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2025年國家A類考生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接收跨門類調劑。其中,材料學(080502)接受物理化學(070304)、高分子化學與物理(070305)專業跨學科門類調劑;礦物加工工程(081902)研究方向浮選藥劑及礦物作用原理、難選金屬礦物分選新工藝可接受分析化學(070302)、有機化學(070303)、物理化學(070304)專業跨學科門類調劑;有色金屬冶金(080603)可接受無機化學(070301)、有機化學(070303)專業跨學科門類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相同(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數學一、數學二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
5.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申請,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二)調劑的基本程序
1.調劑系統開通后,我院將在研招網公布調劑復試辦法以及需要調劑的專業及缺額。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
3.我院招生辦將根據調劑的基本要求和原則,對調劑考生進行遴選,36小時內對調劑申請進行回復。調劑考生在收到“復試通知”的5小時內,請及時確認,逾期不確認者和拒絕復試通知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機會。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調劑生復試后,復試及錄取結果上報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擬錄取”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須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5.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五、復試時間和地點
我院2025年采用現場復試形式,復試地點為湖南長沙麓山南路966號長沙礦冶研究院,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3月26日下午14:00-16:30。調劑復試時間: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每位專家當場獨立評定分數,考生的復試成績為所有專家給定成績的平均分。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六、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按照指定時間將審查材料原件拍照發送至郵箱:lgw0515@163.com。審查資格材料要求:
(1)本人簽字的《長沙礦冶研究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1)掃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3)本人研究生入學考試準考證原件;
(4)應屆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往屆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6)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7)政審表,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所在學校院系學生辦公室出具,非應屆畢業生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
(8)應屆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入學時驗證。
以上1~7資料需提供掃描件或照片,復試前以郵件形式提交驗證。資格審查通過后,才能正式進入復試程序。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資格審查通過后將以郵件及電話形式發放復試通知。
七、復試要求
1.復試內容及具體要求:
(1)專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
(2)英語能力測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長90分鐘。
(3)英語口語測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考生英文自我介紹、針對復試專家英文提問的回答。自我介紹時間不超過3分鐘,英文問答不超過15分鐘。
(4)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采用面試形式,側重點是為了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專業知識、綜合素質、科研能力和水平以及專業知識掌握情況。測試過程要有詳細的記錄,并由專家復試小組為每位復試考生給出綜合能力測試成績。
2.我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3.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
八、復試成績計算及擬錄取
1.考生按照總成績重新排序,根據當年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與否。
2.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100%+英語能力測試成績×70%+英語口語測試成績×3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100%。
3.擬錄取考生名單以總成績高低排序,并按照計劃數預錄取。單項分數低于60分,不予錄取;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或考試違紀舞弊、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4.若考生總成績總分相同,擬錄取初試成績高分者;若初試成績也相同,則擬錄取數學成績高分者;若數學成績相同,則擬錄取專業課成績高分者;若數學及專業課成績相同,則進行第二次面試。復試過程中如果導師或考核復試小組成員認為須對考生進一步考查時,可再次進行復試。
5.擬錄取考試應按要求前往三甲級以上醫院完成體檢,并提交體檢報告;體檢不合格,取消擬錄取資格。
6.所有擬錄取名單由復試工作小組初審,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研究生招生辦在院網站上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一公開,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擬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九、正式錄取
擬錄取名單經公示、上報并通過省考試院及國家教育部審批后,預計7月中下旬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十、其它要求
1.考生不允許私自攜帶手機、智能手環、藍牙耳機、錄音錄像設備等電子產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取消復試資格。
2.應屆生的學歷學位證書需于開學報到時提供原件,無正當理由不能提供者將取消學籍。
3.考生報名時填報的學歷學位證書編號一定要與中國高等教育學歷電子注冊網上編號一致,不一致的必須在2025年5月10日前做好學歷學位認證,否則不得錄取。
十一、聯系方式
1.監督和申訴:0731-88657185。
2.復試調劑咨詢:lgw0515@163.com,0731-88657307,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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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礦冶研究院
2025年3月26日
聯系方式
0731-88657089(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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